2)第七章 措手不及_美人谋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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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难了。一般来说,必须写清名当事人姓名,所告事由,具体的事实,以及要达到的诉讼要求。在状纸下方,还要罗列证人、证据,比现代的诉讼文书还要复杂些。能写出这样诉状的人,要求熟知大唐律,文笔好,表达能力强,逻辑条理清晰,字迹优秀,还要有相应的说服力。看起来,孙秀才之前可下了少苦功。

  向官府投诉状称为下牒,由主典先过目,决定是否受理。受理之后,对于一般性的案子而言,只要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,并附上律法中的处罚条款,主典仔细读过,会直接书面给予审判意见。然后叫来当事人,当堂问几句就读鞫了,就是宣告判词。

  若有不服,三个月内允许乞鞫,也就是请求复讯。比较大的案子,县令才会过目相应的文书,或者亲审,还必须审足三堂。从这一点上看,诉状写得好坏,那是非常非常的重要。

  而且古代的下层百姓,识字的都不多,更不用说具备以上要求了,所以过儿有一句话说得非常对:做讼师真的是很有前途,物以稀为贵嘛。可惜讼师地位低下,在人们眼中属于恶棍一类,除非惹了官非,不然谁也不愿意接触。也就是说,讼师做好了确实能赚大钱,但名声这种东西,基本上就别想要了。若得罪了官府,以后的日子也不太好过。

  不过,这个孙秀才确实是乱收费,简直像是蚂蝗一样,咬一口就要吸足了血。这对于下层百姓而言,诉讼的成本实在太高,打一场官司确实要倾家荡产。如果找个识字的人,随便写写诉状,输了官司就损失更大了。

  快速简洁的向过儿和小九哥解释了几句,这两个家伙先是惊叹做讼师的难度和重要性,接着就对春荼蘼流露出了崇拜的意思。养在闺中的娇小姐,居然懂得这么多,怎么能不让人佩服到死呢。待到孙家的仆人把他们三人请进屋,孙秀才听了春荼蘼的叙述,开出上堂代讼的价钱是三十两,预付五两时,过儿虽然肉疼那相当于临水楼一年的房租,小九哥虽然暗暗吃惊,表面上却都还平静,没有失恋,倒让孙秀才有点刮目相看了。

  这孙秀才三十来岁,中等身量,白净清瘦,本来也算是斯文文雅的模样,但眼珠子上总像包着一层流动的水似的,给人一种很不舒服的精明感觉。

  “咱们的县衙逢单放告,逢双听审。不过早衙处理日常公务,晚衙才讯问案件,但当天告示牌上会写明具体时辰。春小姐明日一早就派人去盯着,下午按时到达,就在县衙里面的大照壁处等我。”孙秀才收起这时节根本用不着的折扇,“这个案子陷害之意明显,但情况又比较复杂,我要斟酌一下才能下笔写状,明日上堂才带去。”

  “先生不听听我对本案的看法吗?”春荼蘼急忙道,“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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