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一百零四章 别是通缉犯吧?_假千金替嫁糙汉后被宠翻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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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们这是做一天给一天,明天你早点过来就是。”

  斗笠男望着碗里的饭菜,咽了下口水。

  流亡以来,他已经很久没吃过饱饭了,难得有点工钱,买来的吃食也全给了产后虚弱的妻子。但饶是如此,妻子的身体也每况愈下,幼子也因奶水不足而瘦弱枯黄。

  他不是没动过偷鸡摸狗的念头,但每每都被克制住。

  这次要不是遇上樊梨梨等人,他可能,真要走上歪路。

  屠大娘最先吃过饭,把老鸭汤和饭菜打包起来,让斗笠男带回去给媳妇吃。

  屠五算过工钱,连餐补一起贴给斗笠男。

  “明天早点来啊小哥,你也看到了,咱们饭摊忙得要死,离不开人。”

  斗笠男略略点头,深深看了众人一眼,而后匆匆离去。

  剩下的人简单收拾过,回家休息去。

  路上,屠馨月几乎是贴着钟迟走动,钟迟好笑地将她背起来。

  屠馨月尖叫一声,“你还背得动吗?”

  钟迟稳稳地托住她大腿,笑言:“你官人背你的力气还是有的。”

  屠馨月羞涩一笑,抱住他脖子,舒舒服服地趴着。

  “对了,你今天怎么总是盯着那斗笠小哥看?”

  钟迟皱眉,“我好像见过他。”

  “真的?在哪啊?”

  “就觉得有点熟悉,但是又想不起来在哪见过。”钟迟见过的人不少,但过去好多面孔都记不起来了。

  要是让他仔细看看那斗笠男的脸,说不定能想起什么,可那人始终将脸藏在斗笠下,连吃饭都埋着头,只露一个斗笠面对大家。

  屠馨月打了个哈欠,无精打采地闭着眼,“想不起来就算了,看他干活那么麻利,真是招对了。”

  斗笠男干起活来比屠五都厉害,而且任劳任怨,从不偷懒。要是他一直这么勤快,还真想招他当长工。

  后面板车上,屠大娘跟樊梨梨背靠背,闭目养神。

  屠五牵着黄牛,漫无边际地说,“我想养马,有了马,就能再买一辆马车!这么一来,就不用每天走路回家了!”

  屠大娘敷衍地嗯嗯两声,樊梨梨倒是有点心动。

  不过她听说,这马可贵了,而且很难养,就跟现代的豪车一样,普通人家根本负担不起。

  还是先做生意,多赚钱,再来想这些吧。

  晚上,屠郁来家里,说借屠沉一用。

  屠沉帮他跑货运去了,半个月里回不来。

  他也可以找别人,但还是自家兄弟更可靠,不用担心亲兄弟卷款跑路,或者跟别人一起截他生意。

  樊梨梨一听要分别半个月之久,顿时心塞得很,不过也得慢慢适应,总不能一直把屠沉绑她身边。

  “对了大哥,你知道咱们温县最近,有没有什么人被通缉?”

  屠郁立马明白她的意思,“你担心今天那斗笠小哥,是通缉犯?”

  樊梨梨点点头,“我觉得可能性很大。”

  屠郁皱眉沉思,片刻后说,“我没注意过通缉令,明天再去瞧瞧。”

  温县这地方,四通八达,流窜的罪犯多得很。要说通缉令,贴满了大街,怕是都无人在意。

  樊梨梨担心,那个斗笠小哥会带来麻烦,让屠家跟着出事。不管怎么说,还是谨慎些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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