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三九二 东家西家罢来往(二)_金鳞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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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还就弘治年间的《问刑条例》做了大量分析。

  如果不是《皇明刊行法》的订立需要有人帮忙,李邦华想要

  “偶遇”李明睿都不容易。倒是右佥都御使李振声听得很认真。他本来是要去河南出任河南按察使,但因为河南的整肃工作还没完成。

  现在就由司法介入会影响工作效率,所以朱慈烺将他留在了济南行在。

  虽然名义上是正四品的右佥都御史。但实际工作是副都御使。官场风传,只要回到北京,李振声很可能正式成为左副都御使,成为仅次于李邦华的都察院第二人。

  “崇祯十七年正月的《罪己诏》有云:‘朕为民父母,不得而卵翼之;民为朕赤子,不得而襁褓之;坐令秦豫丘墟。江楚腥秽,贻羞宗社,致疚黔黎。罪非朕躬,谁任其责?’此可为殿下背书。”李振声果然不愧进士之才,对于一年前的诏书仍能信手拈来。

  吴甡赞道:“善。‘罪非朕躬。谁任其责’,这是圣天子自罪之辞,皇太子以此自刑,可谓恰当。”

  “时间太久了。”孙传庭微微摇头:“时隔经年殿下方才自刑,恐怕更为人诟病。”蒋德璟沉吟一声,职房中所有人都望了过来。

  他有条不紊道:“孙先生所言有理,不过除此之外也再无可借之力。某以为,不妨先行铺垫。”

  “铺垫?”

  “不错。”蒋德璟盯着手中的青花瓷茶缸,道:“圣上第一次罪己诏是崇祯八年,因为凤阳沦陷事;第二次是十年,因为久旱不雨事;第三次是十五年,东虏入寇山东,鲁国之变;第四次是十六年楚国之变;第五次是十七年正月闯逆迫城。”

  “这五次罪己诏,无非两桩事:天灾,**。若是再加以细分,**之中又有:失陷祖宗陵寝、失陷宗藩、失落社稷。”蒋德璟一一列举:“孟子所谓‘民为重,社稷次之’。而如今东虏以剃发令残虐我民,实在是比失落社稷更惨重的**。”蒋德璟如此一说,就连貌似睡着了的李遇知都不由点头。

  按照蒋阁老的逻辑,当初失落社稷时只认罪不自刑,是因为程度尚且不足。

  因为大明并未覆灭,仍有夺回江山社稷的可能性,所以也没必要自刑。

  然而现在东虏残虐黎民,已经是既成事实,而程度上尤甚于失落社稷,所以不得不自刑以谢天下。

  “诚如殿下所言,天子不可被刑。由子代父,实乃大孝。”吴甡点头同意:“咱们得在舆论上将殿下断发与缇萦救父联在一起说。”缇萦救父从汉文帝时候流传到今日,可见孝名威力之重。

  只要突出强调了

  “孝”,占据了道德制高点,无论谁都只能仰视。

  “这倒是一举两得。”李邦华清了清嗓子,道:“若是能成就殿下这份大忠大孝,那么断发的‘不孝’自然就站不住脚了。”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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